销售协议

销售协议

 

买方向画廊购买艺术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 协议内容

 

本协议由买方和画廊双方协商一致,即买方同意购买,画廊同意出售其合法代理的艺术作品(下称“艺术品”)。

协议双方承诺,买方向画廊全额支付购买金额后,艺术品归买方所有。

 

二、 买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买方承诺并保证其拥有签订和行使本艺术品销售协议的义务的充分法律权力。

2.      买方声明并保证,其拥有随时可用的资金支付全额购买价款以及买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并且买方没有任何承诺、义务、限制或任何种类的责任,无论是或有的还是绝对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都不会对其充分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买方声明,其未实施任何行为或存在任何疏漏,可能导致与中介费、经纪佣金或其他类似付款相关的任何有效索赔产生。

4.      买方向画廊购买艺术品后,可以展览、展示该艺术品,无需再向画廊和艺术家及其它权利方(如有)支付任何费用。但买方不得出于商业目的复制该艺术品。

5.      作品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也应负责保险和税费(如有)。

6.      若画廊交付的艺术品不符合约定协议约定的内容,买方有权拒收,画廊需退还买方相应价款。

 

三、 画廊的责任与义务

 

1.     画廊承诺并保证画廊出售给买方的艺术品均为合同所约定的艺术家本人的艺术作品或产品。

2.     画廊承诺并保证画廊出售给买方的艺术品不存在任何质押、诉讼责任或其它以第三方为受益人的物权担保、许可、权利或限制。

3.     据画廊所知,不存在针对艺术品或画廊对艺术品的所有权或画廊对艺术品的处置权的未决索赔或预期索赔。

4.     现在或将来,没有任何未履行的第三方协议可能导致对艺术品的索赔或以任何方式对艺术品的部分或全部产生影响。

5.     画廊向买方提供作品相关资料。

 

四、 付款

 

1.       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应全额支付艺术品购买金额给画廊的指定银行账户。在收到全额付款之前,作品所有权不得转移。如果 1个月内未收到全额付款, HdM 画廊保留取消售卖的权利。仓储和保险费将在开具invoice 4个月后收取。付款后[30]天内,买方可向画廊索取正式发票。在适用的情况下,画廊可能会向买方收取与适用税款相等的金额。

2.       银行汇款手续费均由买方承担。

 

五、 任何与本协议或一方有关的,因履行协议而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且仅可用于本协议的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将任何信息透露给第三方,除非另一方已明确表示同意这种披露。

 

六、 本协议对签署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代表、继任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具有效力和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

 

七、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的,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 本协议的各方面均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和解释,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有效性,履行和解决争端。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矛盾、分歧或索赔,包括本协议的存续、生效、解释、履行、违约及终止,以及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非合同义务产生的争议,均应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其仲裁程序和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由买方任命,一名由画廊任命。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应由CIETAC主席指定。

仲裁裁决应具有终局性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